pp电子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      2024-03-19 21:33:54

  pp电子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2.9凡购买的劳保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必须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防护用品必须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检验合格证。

  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标准,以公司颁发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依据。如出现电脑系统和书面发放标准不统一时,应以书面文件标准为依据。发放人员不得以电脑故障为由拒绝发放。

  3.5员工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的周期内pp电子,因公司放假或其他各种原因而未能领用劳保用品的,其发放周期相应顺延;凡已呈报工伤的,由安全保技术部及时通知物料部停发其工伤治疗休息期间相应的劳保用品,待复工后再顺延发放。

  3.3大件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帽等)由员工本人凭《劳保卡》和考勤卡(一)到仓库刷卡(电脑记录)领取(领新工作服时必须按“以旧换新”原则交旧服给物料部销毁)。其他日常领用的劳保用品由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安全技术部每月提供的《劳保用品月度发放明细表》,通知各部门的班组长统一到仓库领取。各班组长应按发放标准发到个人。凡不按规定发放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1.3.1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各类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使用特性等,学会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确保正确佩戴使用。

  1.3.2不得私自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变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超出其本身功能特性范围挪为它用。

  1.3.3主动接受管理人员对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佩戴的正确性和使用的适合性等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出整改。

  2.2.3使用时,安全帽要系结实,否则就可能身体倒下或物体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掉落而起不到防护作用。

  1.2.1对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岗前教育,使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能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2.2在生产过程中,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3对重点危险生产部位,生产前根据作业内容和环境的特点,安排和指导生产人员按相关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2.5.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和临边位置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使之生根牢固,扣挂安全带时必须使绳扣形成闭环扣带。

  2.2.5禁止使用者在生产作业场所随意摘除安全帽,以及把安全帽作为凳子垫地骑坐,以防破坏安全帽的性能。

  2.2.7凡在传动机构处露的场所,其作业工人,特别是长辫子或长发的女工必须配戴工作帽,把长辫子或长发裹在帽内,防止长辫子或长发被绞进机内而造成伤亡事故。

  2.1.2使用者不得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挪作他用。

  2.1.3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1.4使用者在调离工作岗位,或借用劳保防护用品期满后将劳保防护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劳保防护用品保管室,另外对于劳保防护用品超出使用年限的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的正确性,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3.2凡正式新工,经公司级、部门级安全培训结束正式分到班组后,均应到安全技术部办理《劳保卡》,由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员工《劳保卡》发放当季厂服两套(每年的5-10月发夏服,其他时间发冬服)、工作鞋一双,并对其发放情况进行登记(注:1、新工待正式上岗一周后再发厂服,短临进厂时不发厂服;2、工作服费用及其退款规定见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

  3.6考虑到有时虽工种相同但所处环境不同,或虽不是操作工但却接触其危害、危险因素,则须根据其实际所处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对各类人员发放的品种、周期由安全技术部确认并把关。由使用部门指定的专人按本规定中的第4.5条的有关零星品发放办法领取。

  3.1由安全技术部在充分调查了解各工种实际需求(主要按所处环境的危险危害因素而定)的基础上确定各工种的发放品种,然后根据其质量及其他有关信息制订发放周期,综合以上两点制定发放标准。在执行其发放标准过程中,应定期深入现场了解其质量情况,综合其反馈意见,提出其修改意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以上发放标准制定及其修改,均需经安全技术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

  1.3.4生产作业前必须积极主动自检劳保防护用品的完好性,有权拒绝佩戴质量受损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劳保防护用品,有权拒绝使用性能与生产作业内容和生产环境特点不相符的劳保防护用品。

  2.1.1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注:1、本单一式四份,安全技术部pp电子、使用部门、采购部、物料部各留一份;2、其防护效果、耐磨情况、舒适情况视情况填“良好”、“一般”、“差”。

  2.4.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绝缘鞋,特别是高压绝缘鞋要保存在避光、干燥的专用架上,要定期作绝缘经检测和保养维护。如发现受潮或磨损严重,禁止使用。

  2.4.6工作鞋每个人2套,每1年更换1次。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2.5.1.3可防止坠落致伤的明显限度(即它在某一限度前就能拉住,使之不再往下坠落)。

  员工发生跨岗位的调动,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将调动信息输入系统。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物料配送部要共同维护系统并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其中工种名称,劳保用品发放代码应及时跟进、调整。待下次发放周期时按新工种领用相应的劳保用品。

  3.4不论是新正式工、临工进厂时上岗前还是其在职期间的换岗前,其所在部门均应及时为其提供相应岗位的劳保用品。凡办理了《劳保卡》的其大件按本规定中的第4.3条的办法领用;其他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填写《劳保用品零星发放申请单》(见附表四),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安全技术部审批并填写《领料单》后,由各专兼职安全员去物料部统一领取按其申请单内容发放。

  2.5.3.4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断裂和磨损,以及检查安全带是否断股或腐蚀,要保证安全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6.2平时帆布手套每人每月2付pp电子、短橡胶手套每人每月2付、长防酸手套每个班组每月2付。检修期间按照实际情况重新发放。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